滑雪的規(guī)則
1.跳臺滑雪規(guī)則
跳臺滑雪是滑雪運動項目之一,運動員足登滑雪板,不持雪杖,滑過覆雪的跳臺后躍起,飛騰而下,簡稱“跳雪”。
跳臺利用自然山勢建造,滑雪者通過一段助滑區(qū)從臺端引跳,以飛行距離和動作完美情況計分。
1924年第1屆冬季奧運會即列為正式比賽項目。跳臺滑雪起源于挪威。1879年在挪威的奧斯陸舉行了歷史上第一次跳雪比賽。跳臺滑雪的飛行距離,隨著運動技術及跳臺性能的逐漸提高而增大。
1868年挪威諾爾海姆創(chuàng)造的飛行距離是19米,1934年挪威B.魯?shù)戮箘?chuàng)造了92米的飛行距離。
為了能發(fā)揮運動員的才能,有人修建了跳飛性能為150米級的跳臺,并組織了“自由飛跳雪比賽”。1976年在聯(lián)邦德國的奧伯斯特德洛夫跳臺舉辦的這種比賽中,奧地利運動員T.英瑙爾創(chuàng)造了176米的飛行距離。
他后來在1980年第13屆冬季奧運會上獲得了70米級跳臺滑雪比賽的金牌。
冬季奧運會正式比賽的跳雪項目為70米級臺和90米級臺兩項比賽。1992年第16屆冬季奧運會取消了70米級臺,改為90米級臺和120米級臺。
在1964年以前的8次冬季奧運會中,由于跳臺規(guī)格不統(tǒng)一,只能以主辦國的跳臺為準進行比賽。
從1964年的第9屆冬季奧運會開始,國際滑雪聯(lián)合會明確規(guī)定了跳雪比賽的跳臺級別。所謂70米級臺和90米級臺,并不是指跳臺本身的高度,而是指跳臺的性能。
助滑道坡度大而長的跳臺性能更高,運動員從此助滑道下滑所得的速度就大,跳飛距離自然就遠。
跳臺滑雪的基本技術分為5個部分:助滑、起跳、空中飛行、著陸、終止區(qū)滑行。
助滑:運動員沿著35°~37°坡的助滑道下滑加速,為了減少空氣阻力,身體盡量成流線型。
起跳:當運動員以每秒25米以上的速度下滑至臺端的起跳板(它與助滑道成9°~11°角仰起)時,運動員向上奮力一跳,身體被拋向空中。
空中飛行:為了減少前進的空氣阻力和增加升力,身體應與雙滑雪板平行,與水平面成8°~10°的傾斜角并維持平穩(wěn),沿著拋物線軌跡向前飛落。
著陸:與飛機著陸相似,經(jīng)緩沖,平穩(wěn)而安全地落在著陸坡上。為此,兩腿應一前一后成弓箭步以減少沖擊,兩臂側平舉保持平衡并繼續(xù)下滑。
終止區(qū)滑行:在下滑通過K點(著陸坡轉為平地處)后,尚需保持平穩(wěn),繼續(xù)滑行并可做適當?shù)闹苿訙p速動作(有的場地此段為逆坡滑行自動減速),后以急停動作停止在終止區(qū)。
規(guī)則規(guī)定,飛行距離及各階段的技術動作完成情況,兩項滿分各為60分。比賽規(guī)定每人跳飛兩次,得分總和多者為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