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不宜——不宜睡得太晚
占相當比例的嬰幼兒之所以睡得太晚,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父母晚睡導致的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我國0~2歲嬰幼兒每天睡眠時間比美國同齡孩子平均少1個小時,首要原因之一即是,孩子的父母親鐘情于“夜生活”而普遍睡得晚,孩子也由此相應縮短了晚間的睡眠時間,種種“行為性失眠”便由此發(fā)生,具體表現(xiàn)為:晚上到了睡覺時間仍不愿意上床,入睡時間往后拖延,或者長時間難以入睡等等。研究還表明,在行為問題上,夜間晚睡的孩子容易好斗,同時還可能伴有多動癥、自我控制能力差、精神不集中、情緒不穩(wěn)定等癥狀。
八不宜——不宜在睡前對孩子過分“在旁關(guān)照”
在讓孩子感到十分舒服的“睡前儀式” (如輕拍或按摩孩子背部,放送輕柔舒緩的音樂等)之后,家長可在孩子仍然醒著時離開。否則孩子就會習慣于將自己的入睡與家長的“在旁關(guān)照”緊緊聯(lián)系在一起,只要家長不在,他就會惱怒不已、嚎啕大哭起來。
九不宜——不宜依賴“搖睡”
每當孩子哭鬧時,一些年輕媽媽便使出“看家本領(lǐng)”:將孩子抱在懷中或放入搖籃里搖晃個不停,甚至孩子哭得越兇,媽媽就搖得越起勁。殊不知這種做法對孩子十分有害,因為過分猛烈的搖晃動作會使嬰兒的大腦在顱骨腔內(nèi)不斷受到震動,輕者影響腦部的生長,重則使得尚未發(fā)育成熟的大腦與較硬的顱骨相撞,終造成顱內(nèi)出血,這對10個月內(nèi)的孩子尤為危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