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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妊娠:心臟病變輕微,心功能I-Ⅱ級,無心衰史及其它并發(fā)癥。
不宜妊娠:心臟病變較重,心功能Ⅲ一Ⅳ級,有心衰等病史;35歲以上,心臟病病史較長者。
患有心臟病的備孕女性,建議先到醫(yī)院檢查一下心臟情況,了解是否適合妊娠以及孕期需要注意的情況。
Dr.Bear提醒:危險(xiǎn)信號
感到胸悶、氣急,喘不過氣。
睡覺難以平臥,需要墊高枕頭。
半夜出現(xiàn)嗆咳,需端坐呼吸。
心跳加速。
肺部有啰音。
準(zhǔn)媽媽可以通過自身的主觀感受來評價自己的心功能狀態(tài),雖然有時這可能僅是一些生理性的現(xiàn)象,但是也不排除心功能下降的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