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者按:生活中有個什么小毛病,相信大家都不會去醫(yī)院,而是把家里備用的藥拿出來吃吧。那么經驗用藥有什么樣的危害呢?我們又該知道哪些用藥常識呢?下面就和小編一起去看看吧!
憑經驗用藥3天未好要就醫(yī)
很多人往往憑經驗使用非處方藥進行治療,需要注意的是,使用非處方藥物,如果吃了三天癥狀沒有明顯改善,就必須上醫(yī)院檢查了,以防背后隱藏著其他較重的疾病。
服退熱藥別超過3天 感冒引起的發(fā)熱一般不會超過3天,3天之后體溫還沒有恢復正常的話,意味著病情較為嚴重和復雜。退熱藥好在明確診斷之后使用,因為發(fā)熱的某些特征,比如是高熱還是低熱、間斷發(fā)熱還是持續(xù)發(fā)熱等都能帶來非常有價值的診斷信息。因此,體溫在39℃以下好不要使用退熱藥。
服消化道藥不宜超過3天 消化不良、腹部不適等胃腸癥狀背后也易隱藏其他較重的病情,吃藥3天后如沒有效果或病情加重,則很有可能是其他疾病引起的,包括消化道慢性炎癥和腫瘤、心臟病等。所以常用的護胃藥——碳酸氫鈉、硫糖鋁等,使用也是以不超過3天為宜。
服止咳藥或止痛藥別超過3天 如果是普通感冒引起的咳嗽,通常7-10天可以痊愈,所以如果服用止咳藥3天后癥狀還沒有明顯改善的話,很有可能是其他較為嚴重的疾病引起的咳嗽,比如肺部的炎癥、結核等。另外,突然發(fā)生的疼痛往往也是很多疾病的征兆,比如突發(fā)的腹部疼痛也許是闌尾炎、胰腺炎等疾病,濫用止痛藥可能會掩蓋或延誤病情,嚴重時會危及生命。因此,有了疼痛癥狀,短期內服用止痛藥沒有好轉的話,就應馬上向醫(yī)生求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