功能主治
強筋壯骨;除熱。主寒熱痿痹;筋骨無力,瘡毒。
用法用量
內(nèi)服:煮食,適量。
外用:煮汁洗;或研末調(diào)敷。
注意
1.《雷公炮炙論》:“馬自死,肉不可食。五月勿食,傷神。”
2.《千金·食治》:“下利者,食馬肉必加劇。”“諸食馬肉心煩悶者,飲以美酒則解,白酒則劇。”
3.《食療本草》:“不與倉米同食,必卒得惡,十有九死,不與姜同食,生氣嗽。其肉多著浸洗,方煮得爛熟,兼去血盡,始可煮炙,肥者亦然,不爾毒不出。”“患瘡人切不得食,加增難瘥。”
4.《本草拾遺》:“婦人懷妊不得食馬。”
5.《日華子》:“此肉只堪煮,余食難消。不可多食。忌蒼耳、生姜。”
6.《飲食須知》:“妊婦食之,令子過月難產(chǎn)。乳婦食之,令子疳瘦。食馬肉毒發(fā)而心悶者,飲蘆根汁,或嚼杏仁或煎甘草湯解之。”
7.《醫(yī)林纂要·藥性》:“動風發(fā)毒。”